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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科目三新规

发布日期:2024/3/12 19:40:07 浏览:19

来源时间为:2024-03-06

一、考试合格及补考规定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达到90分才算合格。若考试不合格,考生需在10日后重新预约考试,并获得一次补考机会。需注意的是,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若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之前已通过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评判标准

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被评判为不合格: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启动发动机时档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等。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会被扣10分,包括驾驶姿势不正确、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等。

考生需认真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能够顺利通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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