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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开车撞死人这辈子甭想考驾照

发布日期:2015/5/30 1:18:49 浏览:625

5月13日晚,27岁男子苏某与朋友聚会后,醉酒骑摩托车回家,行至城阳赵戈庄社区附近摔倒,摩托车滑出五六十米远,苏某受伤坐在黑龙江路上。此时,谢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向南飞驰而来,将苏某撞倒在地后驾车逃逸。由于谢某尚在故意伤害罪的缓刑期内,这次肇事逃逸将面临法律的更加严厉制裁,吊销其驾驶证、终身禁驾。目前,谢某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杨海涛通讯员刘春芳胡永绪
坐在路上被车撞倒
5月13日晚10时48分,城阳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在黑龙江北路赵戈庄社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一名两轮摩托车两个司机被撞死亡。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红色摩托车倒在地上,由北向南滑痕足有五六十米远。被撞男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不治身亡。根据现场情况,民警判断此事故应属肇事逃逸。
民警首先摸排周边治安卡口和路口监控,在距现场不远的一处监控发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由北向南车速很快摔倒在地,摩托车向南滑出如一条“火龙”,骑摩托车的男子坐在路上,此时,一辆银色小面包车由北向南飞驰而来将坐在路上的男子撞倒在地,面包车随即向南逃逸。民警隐约分辨出车牌号中有“795”三个数字,遂针对这3个号码展开了排查。
查监控搜寻肇事车
经过详细调查,一辆银色东南得利卡八座面包车浮出水面。案发次日,民警根据监控结合当晚肇事车的逃逸路线在邱家女姑社区一厂房外找到了肇事逃逸车辆。该车是一辆银色东南得利卡,车牌号为鲁BD795B,车头朝向墙跟。左前雾灯脱落只有一根线连着,民警在左前保险杠处发现了一处40多厘米长的喷溅状血迹,并提取了血样。民警到附近厂家调查,对方人员均不认识该车,未发现该车什么时间停在此地。后经DNA检测,该车上的血迹与死者吻合,该车有重大嫌疑。
民警根据车辆有关信息很快找到了车主毕某,毕某表示该车在3月已转让给了在城阳开劳务中介的张某和谢某。经过调查,民警找到了暂住城阳打工的张某。张某称,今年3月他与谢某确实合伙买了一辆东南得利卡,最近,该车一直在谢某手中。
民警设法找到了谢某在城阳某社区的劳务中介店,并找到了他的女朋友。“他可能回老家了,听说去了济南。”其女友称。民警与曹县警方取得了联系,协助抓捕谢某,但谢某始终没有
在老家露面。
缓刑闯祸没敢停车
谢某回老家后在外躲了两天,当地警方通知他的父母让儿子到城阳警方投案。5月24日,谢某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城阳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2012年11月,谢某(23岁,山东省曹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于去年来城阳区与妻子从事劳务中介行业。
5月13日晚10时许,谢某驾驶得利卡八座面包车在城阳区世纪美居处拉了七八个务工人员沿黑龙江北路由北向南往中黄埠送,途经赵戈庄社区处对面来车开着大灯比较晃眼,等发现有人坐在地上时,已经来不及采取措施了,结果将人碾轧过去,谢某想起自己还在缓刑期内,车辆只有交强险,就没停车加大油门往南逃逸,把人送到中黄埠村后,将车开到邱家女姑社区一厂房外。躲了一天后,谢某闻听城阳交警已掌握了犯罪事实,急忙花2000元打了个出租车回到老家曹县躲藏。
据了解,死者苏某(27岁,山东巨野人)来青打工,在前旺疃某印花厂上班才一周时间。事发当晚,苏某与朋友喝醉了酒,无证骑无牌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由前旺疃某印花厂回赵戈庄社区暂住地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对苏某体内血液检测,苏某当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醉酒后无证骑无牌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属于危险驾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肇事逃逸的谢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将面临吊销其驾驶证、终身禁驾的处罚。目前谢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