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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13 13:50:14 浏览:34

来源时间为:2023-01-20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网上报名时须凭报考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者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对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公务员招考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其中,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7年2月以后出生)。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30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23年2月1日,未过31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3.生源地、兵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报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兵源地是报考者入伍时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报考有户籍条件的职位,对落户时间有何规定?

报考有户籍条件要求的职位,对报考者的落户时间要求为2023年1月19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怎样理解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9.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1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届毕业生能否报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公开招考的职位。除此之外,可以报考其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职位。

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公开招考的职位。除此之外,可以报考其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职位。

12.报考者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审核。职位表中,有部分职位的专业前所加数字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类别代码或门类代码,以示区别。

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者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设置的专业门类、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职位表中专业类一般不是指学科门类(学位授予门类)。如职位表中的本科学历层级“法学类”专业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及其所包括的专业,而不等同于法学学科门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本科学历层级所设的“法学”专业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030101K法学”专业,不等同于法学学科门类及法学类中所包含的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层级中的“0301法学”“法学”或“法学类”专业,是指教育部目录中法学一级学科及其所包含的二级方向专业,不等同于研究生目录中的法学学科门类(学位授予门类)。

对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报考者毕业证上的专业如果为其一级学科名称的,报名时应注明所学的二级学科(方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以及专业硕士专业或新开设专业,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报考者也可拨打职位咨询电话与资格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13.怎样理解职位“其他条件”里毕业时间的要求?

“2023年高校毕业生”,限于报考者的毕业证落款时间在2023年度,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2022年及以后高校毕业生”,限于报考者的毕业证落款时间在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14.哪些人可以报考特设职位?有何具体规定?

招考职位中注明“特设职位”的,是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以及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七类人员。

具体规定为: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服务满5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和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0年之前招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可以报考特设职位。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年度考核须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截止2023年1月31日,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特设职位。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3年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的,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15.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有何规定?

在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内的各类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凡在2017年2月20日之后,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县及县以下医学本科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公费师范生和学前教育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本次招考对事业单位报考者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3年12月31日。

1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17.如何理解“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者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此外,报考省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应不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中所列的回避情形。

18.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要在笔试阶段,增加专业科目笔试。另外,其他需要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中进行了标注。

19.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怎样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申请减免报名费的,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在2月9日8时至2月10日18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办理相关减免业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8953829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8:00。

20.对笔试开考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开考比例,网上报名后无需进行未达开考比例的调剂改报。

21.报名登记表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将开通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的网络打印程序,报考者凭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2.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如: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预计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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